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19-006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9-10-17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废止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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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进一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按照人社部、省人力社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商讨会及征求各区(县、市)局意见,同时经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历时一个半月,于2019年8月底制订了我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1.《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8〕60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对做好我市技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互评认定作了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1.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技术职称的范围对象、申报条件、参评流程、组织评审和可以直报申报的情形; 2.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范围对象、申报条件、参评流程、组织鉴定的明确; 3.对实施好这项工作提出的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工作总结改进三项要求。 四、亮点创新 全面贯彻“畅通渠道、落到实处”的精神,把省厅原则性、指导性条款逐一细化落实到每一点、每一步,彻底打通互通“最后一公里”,追求实效,确保技术技能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1.对技能资格到专业技术职称,从专业技术职称到技能资格,互通时如何把握年限、继续教育学时数、参评的实施流程、直接申报认定作了详尽的规定; 2.单独设立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互通工作; 3.制定了互通职业(工种)与专业指导目录,从1000多个职业(工种)中对照工程序列20余个专业逐一比对。 五、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绍兴全市。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 人: 1.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技术职称: 联系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许春峰,联系电话:85224188,电子邮箱:sxszjc2018@163.com。 2.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章瑢,联系电话:81503237,电子邮箱:sxrlsb@126.com; 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联系人:朱建坤,联系电话:81503337,电子邮箱:26380542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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