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19-006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9-10-22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直人才公租房申请细则》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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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广大高校毕业生来绍就业创业,推行更大的引才力度,创造更良好的引才环境,我市实行了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于2017年12月出台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68号)。随着我市人才新政宣传工作的深入,人才公租房作为住房保障,深受新引进本科以上大学生的欢迎。但是由于受到房源数量的限制和市、区两级对待人才公租房政策上的差异性,致使排队等待入住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较多。 二、政策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空置保障性住房统筹利用指导意见和加快市区空置保障性住房统筹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76号) 三、主要内容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入住资格认定的房源情况、申请对象条件及排序、租赁须知和认定办理程序。排序规则按照申请当月人才类别(学历)优先、市区外优先和企业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租赁须知里,明确了租金及期限、延期退房有关要求、违反租赁协议的处理,以尽告知义务,确保申请人入住人才公租房遵守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转租、转借等问题。 四、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绍兴市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解 读 人:史永红 联系电话:0575-81500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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