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19-006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9-11-15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有效性: | 废止 |
《关于明确我市市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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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全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因基金尚未全市统筹等原因,群众办事程序多、时间长。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我们从社保经办工作实际出发,经过多次的研究讨论和与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最终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转移接续总体规则、经办条件、经办流程、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通知作了规定。明确在绍兴市内跨统筹区流动的我市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暂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业务确认后,对转出前后的缴费年限、缴费数据、个人账户进行自动接续,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或申请转往市外时再归集市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绍兴市。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任晓 联系电话:86780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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