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19-006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19-02-19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做好人才工作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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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人才工作市场化发展越来越得到重视,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切实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为进一步理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加快推动人才工作市场化转型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工作领域社会机构作用,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我们从人才工作实际出发,会同相关部门协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二、主要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24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18〕36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从总体要求和实施原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领域和项目、购买流程和方式、经费保障五个方面对意见作了规定。 关于购买领域和项目,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9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18〕36号),设定为人才工作决策研究、人才引进交流、人才服务、人才培训、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人才工作辅助性服务、其他公共人才服务等项。如购买服务目录有变动的,则按照新目录再行修改。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绍兴市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黄奇凡、王奋 联系电话:81503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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