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0-012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0-12-2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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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结合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快构建线上培训资源充足、线上线下融合衔接的新型培训工作格局,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绍兴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29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线上培训工作的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平台和补贴标准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 1.补贴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城乡劳动者;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岗职工;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以外的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其他符合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对象。 2.培训方式: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的理论培训部分,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其中线上培训不超过理论培训总课时的60%,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主要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平台:市人力社保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第三方线上职业培训平台,按照征集、评审、公示等环节后向社会进行统一公布,积极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发挥优势,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共享线上培训资源。 4.补贴标准:对于参加线上培训并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学员,按照16元每课时标准进行补贴。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要求的培训对象及平台。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黄奇凡(党组书记、局长), 沈淑杰 联系电话:0575-81503233,0575-89118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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