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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2020年3月)

发布日期: 2020-03-27 11:38: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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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诸暨市汗之宫足浴店拖欠劳动报酬案

诸暨市汗之宫足浴店,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160号,法定代表人:金淼江。

当事人拖欠傅光耀等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50274元。

2017年12月29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被告人金淼江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同时以短信方式发送给被告人,但被告人金淼江仍拒不支付。按程序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当事人于2018年7月31日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在诸暨市店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其家属于同年8月3日付清八名劳动者工资并取得劳动者谅解。同年8月6日当事人被转为取保候审。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30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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