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1-002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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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数据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形成了《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就文件作如下解读: 二、清理原则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应当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 1.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或者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等规定的; 2.有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内容的; 3.有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 4.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5.与改革决定、公平竞争、扩大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水平、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件,应当宣布失效: 1.文件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 2.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 三、清理结果 本次集中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经核查修改补充后,形成了继续有效、停止执行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征求有关处室(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最终保留39件,停止执行4件,修改1件。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黄奇凡 倪伟永 联系电话:0575-89118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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