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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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绍政办发〔2016〕64号)、《关于市直文化类事业单位高层次文化人才招聘的实施意见》(绍市宣发〔2021〕3号)有关精神,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正高职称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1日之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填写《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签名)(附件1),随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等。所有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276166174@qq.com,特别提醒: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复审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将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因疫情影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线上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不到此比例,经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考核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考核或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者录用后,已与其他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 2.本次招聘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旅游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099812、89180871。 3.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5-89180850。 附件: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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