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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邮政业发展和安全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12 11:14: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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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邮政业发展和安全中心隶属绍兴市邮政管理局,2020年7月28日成立,为绍兴市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邮政业发展和安全中心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撰写文字材料、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勤奋;

(2)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绍兴市邮政管理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8楼801室,联系人:朱思敏;联系电话:81508721、13967569997)。

(2)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905846322@qq.com。

(3)所需材料:填写好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教师、医生及滨海新区事业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网络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并进行电话确认。原件在面试当天现场审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调整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等。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等情况者,由市邮管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选调人员报名表.docx


绍兴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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