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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1-0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9-03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3 12:47: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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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绍政办综〔2015〕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市委印发的《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结合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人领〔2019〕10号)、《绍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绍市人社发〔2019〕74号)细则要求,对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出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我局相关责任处室及单位借鉴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其他地市鉴定中心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并根据绍兴实际起草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办法》共设16条,主要从办法制定目的、组赛原则及标准、组织管理、职业技能竞赛范围、备案审核、工作流程、奖励表彰等方面,设定了相应的规范并明确了标准。

1、《办法》1-5条说明了竞赛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活动原则、组织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竞赛工作的综合管理,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办法》6-8条说明了职业技能竞赛范围。竞赛分为一类竞赛和二类竞赛,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业学校积极组织开展、参与职业技能竞赛以及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职工技能比赛。

3、《办法》9-14条说明了职业技能竞赛立项备案、审核和工作流程等内容。竞赛主办单位应在每年的4月底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市人力社保局对上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竞赛补助项目并予以公示。竞赛主办单位应在竞赛活动通知下发30日前,向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竞赛活动方案。竞赛活动的工作流程和组织实施可参照附件《绍兴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执行。

4、《办法》15-16条说明了竞赛表彰和补助,竞赛过程规范的竞赛获奖选手,优先选派或推荐参加省、国家竞赛,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列入一类竞赛各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二类竞赛各项目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授予“绍兴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一类竞赛各项目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符合评选条件、评选要求的,可推荐作为候选人参评下一年度市五一劳动奖章;各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经团市委核准,授予“绍兴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四、适用范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黄奇凡、朱建坤

联系方式:0575-8150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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