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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1-0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1-09-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3 15:22: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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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人领〔2019〕10号)精神,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2号)规定。

三、主要内容

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对象、申报材料及推荐评审要求;往年已申报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的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等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申报对象

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重点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其他产业为基础,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的技能传承、攻关、推广、交流平台。工作室主要依托企业进行建设,也可依托公共实训基地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进行建设。

(二)申报材料

1.《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报告,包括工作室所在建设单位概况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工作室领办人和团队情况简介,工作室场地设备等工作条件和单位资金支持安排计划,以及工作室下一年计划目标等。

3.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室领办人身份证、技能荣誉证书、技术成果证书等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证书)(由属地人社部门查验)。

(三)考核标准

对已经建立的50家工作室,由各推荐单位和工作室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共同负责2021年度考核,考核内容详见《绍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附件2)。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得分90分(含)以上可推荐为优秀,优秀比例掌握在30%以内,由市里综合评定。60分(含)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鼓励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作为工作室领办人。

2.工作室一般有一支不少于3人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为技能高超、业务精湛的高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鼓励有解决企业需要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建立工作室。

4.工作室所在单位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制度体系;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每年能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5.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6.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文件新规定,按新规定实施。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要求的申报考核对象。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黄奇凡  沈淑杰

联系电话:0575-815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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