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2-000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28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职业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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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职业培训报名、技能人才评价和培训补贴申领“一件事”,形成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新机制,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绍兴市财政局发布《绍兴市职业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36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根据人社部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职业培训券定义、推广原则、发放对象范围、制券与发券、使用与结算、管理与监督等具体事项提出了指导意见。 1.总则中对职业培训券的定义、推广原则和发放对象范围进行明确; 2.制券与发券中对职业培训券发放主体、类别,行业主管部门注意事项以及劳动者获得职业培训券的渠道进行说明; 3.使用与结算中对劳动者申领职业培训券、进行激活使用、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对持券人员审核要求以及人力社保部门补贴发放等环节进行规范。 4.管理与监督中对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课程入驻、日常管理进行要求,人力社保部门对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课程监控、违反规定单位和人员的处罚措施和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明确。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职业培训券的劳动者、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荣社 沈淑杰 联系电话:0575-815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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