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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2-003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8-2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26 11:33: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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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1年8月1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绍政发〔2004〕35号)和2012年绍市府办抄第205号有关规定,对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二、政策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1〕21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绍政发〔2004〕35号)和2012年绍市府办抄第205号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相应调整为每人每月1656元,失业补助金标准同步调整。

四、适用范围

我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荣社 章卫国

联系电话:0575-815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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