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陈剑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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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剑同志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飞飞同志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信访处副处长; 倪伟永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钟斌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欠薪治理指导科副科长,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副科长职务; 汪成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唐正霞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益珉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侯华同志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欠薪治理指导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徐柏烽同志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权益保障服务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2年11月10日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秦琴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贺成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李其远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许杰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屠国燕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计财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建玉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业科三级主任科员; 罗洋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 俞珊珊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四级主任科员; 屠冰洁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权益保障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 朱梦蝶同志任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权益保障服务科四级主任科员; 楼兰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计财科四级主任科员; 叶青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科四级主任科员; 冯佩钰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科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2年11月25日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免去周敏同志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冯敏同志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朱鸥同志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同志免职时间从其办理退休手续当月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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