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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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健康信息管理中心隶属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卫生健康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从事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事业身份(含报备员额)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勤奋,身心健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专业以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4.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月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考录系统(http://zp.sxws.gov.cn:9200/zpuser/home)进行注册报名。 3.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手写签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职务(职称)证书等PDF格式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委组织人事处负责。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参加笔试人数在3人以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在面试48小时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前不足48小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笔试成绩仅用作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 考察前,考察对象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在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086816、85080562 附件:1.绍兴卫生健康信息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1人)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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