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6-09-26 15:43:14 访问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市本级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20151231日前市本级企业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

二、调整办法

本次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挂钩调整分别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调整和发放时间

1、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11起执行,调整部分养老金在930日前发放。

210月份养老金提前到930一并发放。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