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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市委关于举办2019年度绍兴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11 14:52: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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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各系统(行业)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精神,助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19年度绍兴市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市级一类竞赛项目10项、二类竞赛项目30项(详见附表)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相关工种的从业人员。属于省级技能竞赛选拔的项目,参赛选手还应符合相应的参赛资格条件。已经获得本项目全国、省级、市级技术能手的不参加竞赛。

三、竞赛标准

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以高级工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适当增加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已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但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由申办单位组织专家按高级工要求确定标准及内容,并报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备案;既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也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由竞赛承办单位组织确定。

四、竞赛组织

各项目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作配合,有序组织开展。要充分顺应本职业的产业优势,创新相关竞赛机制,对接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的技能大赛。结合产业发展最新趋势和世界技能大赛的成功经验,不断调整完善比赛内容、评判标准和组织方式,提升赛事质量。

五、竞赛奖励

1.除全国统考工种外,对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一类竞赛各项目且以高级工标准命题的决赛前三名选手(理论和实操均合格),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二类竞赛各项目且以高级工标准命题的决赛第一名选手(理论和实操均合格),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余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2.除全国统考工种外,对于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但《国家职业标准》中未设置技师职业资格的职业(工种),晋升该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对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再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各项目可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4. 对列入一类竞赛各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二类竞赛各项目决赛第1名的选手,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授予“绍兴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一类竞赛各项目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符合评选条件、评选要求的,可推荐作为候选人参评下一年度市五一劳动奖章;各项目决赛前3名的选手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经团市委核准,授予“绍兴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六、相关经费

技能竞赛经费按照“分级比赛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以牵头单位为主负责解决。同时,择优选取一批比赛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具体资助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经公示后在其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比赛的组织单位和承办单位应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把大赛各项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每项赛事都要事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赛场管理,确保大赛有序、安全进行。

(二)加强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职工技能竞赛的配套激励,表彰技能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并积极推荐其参与各类技能人才选拔。要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竞赛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为更多技术工人岗位成才创造条件。

(三)加强氛围营造。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赛事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微信、简报、网络、电视等平台,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大赛盛况和典型事例,引领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2019年绍兴市职业技能大赛各项目安排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绍兴市委

                                                                         201974

 

 

2019年绍兴市职业技能大赛各项目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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