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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黄仲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24 16:07: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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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城社事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黄仲良同志任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潘晓东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吴永生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淑杰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洪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祝烨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范迅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对外联络科科长;

樊刚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康波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引才一科科长;

陈琼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引才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鲁敏恬同志任绍兴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引才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裘宏柱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荣华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海屏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涌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吕芳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促进科科长;

周钢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

徐峰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科长;

唐孙阳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云同志任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评价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晓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剑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星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计财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玉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业科科长;

阮雪清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科科长;

阮芳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内控科科长;

张立强同志任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科科长;

张浩同志任绍兴市人事考试院(挂绍兴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院长;

邢明勇同志任绍兴市人事考试院(挂绍兴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副院长;

韩军峰同志任绍兴市人事考试院(挂绍兴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牌子)副院长;

单忠宝同志任绍兴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洲同志任绍兴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芳同志任绍兴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立强同志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挂绍兴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牌子)主任(兼);

张琪同志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挂绍兴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牌子)副主任;

谢岷青同志任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挂绍兴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牌子)副主任;

吕军良同志任绍兴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挂绍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牌子)主任;

陈志刚同志任绍兴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挂绍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牌子)副主任;

孙慧珍同志任绍兴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挂绍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牌子)副主任;

章卫国同志任绍兴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挂绍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牌子)副主任。

免去裘宏柱同志的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职务。上述局属事业单位相关同志原任职务一并免去,不再发文。

樊刚等8位提任同志试用期从2019年6月10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其他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6月20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根据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等事宜的通知》(绍市编〔2019〕4号)、《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办法》(绍市编〔2019〕13号)等文件精神,机构改革中涉及事业单位整合等原因的,干部职工身份、职级、待遇不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永生、张荣华、吕军良等3位同志保留相当于副县处级待遇;

阮雪清、阮芳、张立强、邢明勇、陈志刚、孙慧珍等6位同志保留相当于正科级待遇;

章建秀、钟斌、凌军、朱建坤、吴金山等5位同志保留相当于副科级待遇。

中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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