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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强制医疗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医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9-25 09:29: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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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强制医疗所建设,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医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医生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较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符合省、市交流调动的相关要求: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的;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已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六)历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七)所在单位同意。

三、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下午2点至10月8日下午5点。

(二)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3676889008@163.com ,联系电话:88582252。

(三)所需材料:填写好的《绍兴市公安局公开选调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业医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网络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扫描件,原件在面试前一天现场审验。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专业水平、素质能力、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列入考察对象;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岗位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形成考察报告,提出选调建议人选。

   (四)研究决定。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方案具体内容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绍兴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5日

 

选调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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