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2-004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人社办发〔2022〕28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13-2022-0014 | 有效性: | 有效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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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的专项部署,切实帮助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同时为促进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决定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协调区、县(市)统筹开展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建立用工保障对象名录,用工保障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各区、县(市)引进或新开工的重大项目或重点企业,缺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需借助全市力量协同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具体名单由各区、县(市)上报市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审核确认(上报格式详见附件1),名单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二、工作目标 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要素,打通各区、县(市)地域限制,免费为列入用工保障名录的项目、企业提供各类用工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发动、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劳务协作对接、第三方机构推介、失业人员推荐等形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组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协调各区、县(市)组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明确各区、县(市)助企联络员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具体落实用工保障各项举措。 (二)加大招聘宣传力度。统筹全市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区、县(市)公共招聘网站、人力资源产业园等资源,加大对企业招聘信息的置顶推广及重点推荐。 (三)协助开展招聘活动。各区、县(市)要主动对接名录内企业,为企业设置招聘专席,提供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信息;要协助企业在区县市巡回举办专场招聘会、下乡招聘会、校园宣讲会等线下活动;要加强与中西部劳务输出地劳务合作对接,名录内项目企业可优先参加赴外劳务招聘。 (四)提供固定招聘点位。根据企业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在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车站、商场、市场等)常年设置固定招聘展位。各区、县(市)要主动对接名录内企业,协调各部门,完成固定招聘点位的合理化设置。 (五)精准推荐意向求职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精准推送企业招工信息;完善预警机制,摸排拟裁员企业员工清单,提前介入做好员工分流及调剂工作。 (六)发挥机构作用促进用工。充分发挥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引人主体地位,帮助企业对接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及人力资源机构,鼓励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同时,引导名录内项目、企业努力提高自身工资待遇、食宿条件等,加大对员工的吸引力。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局分管局长为组长,市局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市)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成的全市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其中,市局成员包括市就业人力中心相关分管领导及市场科、就业科、人才科相关科室,市场科负责牵头协调专班总体运行工作。市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密切跟踪各区、县(市)活动开展情况及企业招用工状况;各区、县(市)应参照市局组建专班,并上报1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详见附件2)。 (二)注重统筹协调。整合全市力量,在原来就业及人才招引工作基础上,充分发动各方面资源推动做好名录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各区、县(市)用工保障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市局对区、县(市)局的年度考核。 (三)增强工作实效。在工作中,要注重结果导向,摸准用工供需情况,精准施策、深入对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缺用工问题,提高工作实效。同时,各地在落实用工保障服务任务过程中,应重点在我市现有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市外劳动力等群体中进行“新员工”开发。各地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不得在现有员工群体中进行恶意招揽、挖人。 五、其它事项 1.各区、县(市)请于8月1日下班前上报各区、县(市)用工保障服务专班成员名单和缺工较多的重大项目或重点企业。联系人:市就业人力中心市场管理科樊刚,联系电话:81503301。 2.第一批保障服务对象为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具体帮扶方案详见附件3。 附件:1.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名单及岗位需求 2.各区、县(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成员名单 3.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用工保障服务方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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