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3-000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14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 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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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 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绍市委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保障政策落地,特制定《<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 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关于打造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高地 助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绍市委办发〔2022〕3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为九个内容。 1.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补贴:对新办技工院校的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根据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培养成效等,由区、县(市)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其中新办技师学院的企业,补贴标准不高于500万元;新办技工学校的企业,补贴标准不高于300万元。 2.职技院校社会培训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职技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可将培训和认定取得的净收入用于承担项目服务的教师、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的相关报酬。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 3.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加大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领域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可在已有标准基础上提高30%,相关紧缺工种可提高50%。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园区(企业)经费补助: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适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5.重大项目技能人才招引补贴:实施引进或新开工省级重大项目技能人才招引补贴机制,项目首期投产招引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由区、县(市)财政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500元补贴。 6.技能人才跨区域培养补助:对两地院校合作办学注册在我市技工院校的省外生源全日制学生,在绍期间参加企业顶岗实习的,按照实际在校就读时间给予学校高级工班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技师班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补助;学生毕业后留绍就业的(社保缴纳满6个月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再按照在校就读时间给予学校每人每年2000元的培养补助。 7.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2年。 8.企业定向培养技能人才补贴:开展定向培养的企业,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2年。 9.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充分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对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600元的岗位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已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6000元的岗位补助。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荣社 吴奇昊 联系电话:0575-8150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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