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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0 09:46: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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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48号),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申报对象重点提供近五年(2019-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中正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每年不少于18学时(2021-2023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每年不少于18学时,实务类、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每年不少于90学时。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当年度“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申报对象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可通过“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jxjy.rsj.sx.gov.cn)”或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zjjx.rlsbt.zj.gov.cn/)”进行学习。

二、申报时间

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8月15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8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6日。请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于9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1318室)。

三、其他要求

(一)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并按要求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到“申报附件要求—其他有关材料”栏。其他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逐条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审核、推荐,减少流程反复,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三)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制度,出现申报对象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未聘的事业单位,其申报对象原则上不予推荐。

附件:1.绍兴市受理单位联系电话和材料接收地址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附件1-2.doc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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