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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5-0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4-1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市人社办发〔2025〕8号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2 09:46: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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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更好推进我市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书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审范围

在绍兴市范围内,2024年1月1日以后,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均应参加书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信用登记,其他用人单位在书审的基础上确定诚信等级。

二、书审内容

书审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三、书审要求

(一)书审时间从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结束,各地应当与市本级同步进行(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二)用人单位可通过下列方式开展书审: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点击登录(法人登录)→通过法人账号密码或者法人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报。

(三)各地要严把书面审查质量关,入库数据质量应当符合用工登记(书面审查)“一件事”基本要求。对照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企业库数据,提高书审覆盖率,按规定完成指导服务。

(四)各地应当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向申报AAAAA等级的企业提供“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申请表”,做好诚信企业审核工作。

四、诚信评价

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关于开展2005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绍市劳社发〔2006〕10号)确定的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AAAAA、AAAA、AAA、AA、A和失信等六个等级,并与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相对应。A级对应省诚信评价标准的C级,AA级对应省诚信评价标准的B级,AAA级至AAAAA级对应省诚信评价标准的A级。

各地评定AAAAA级的用人单位数量不超过当地总参审企业数的百分之一,评定AAAAA级必须经用人单位申报、当地人力社保机构核查、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批准三个程序。被评定为AAAAA诚信等级及失信的用人单位名单将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注意事项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注意事项

1. 书审的区划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地,按照属地、统筹、便民的原则进行辖区划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信用登记根据属地管理权限划分,对于辖区划分有争议的,由上一级人力社保部门确定。

2. 有多个经营执照的单位,对其中有独立用工资格的且实际发生用工行为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审定和评定,无实际用工的单位予以登记,不评定信用等级。

3. 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上报书审材料,即时审查。

4. 对于无用工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评定信用等级。

5. 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协助当地做好用人单位书审工作。

6. 对书审中存在问题和拒不参加书审的用人单位,由人力社保机构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其改正。对逾期仍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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