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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2-003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2-10-28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绍兴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0-28 08:35: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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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1〕5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荣誉感,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我市新就业形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联合市发改委等8部门草拟了《绍兴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6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用工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其他六个方面,具体详见附件。

1.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

2.职责分工:明确了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等9部门的职责。

3.用工管理:从从业标准、职业规范、人员档案、信用管理、行业自律、公平就业、权利义务、中介服务、集体协商、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公共服务:从提供职业咨询、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养老工伤保险、综合站点、教育、文化等方面服务做了规定。

5.权益保障:对涉及新业态劳动者劳动纠纷的预防、调处。

6.其他:本文件与上级文件的关系和生效日期。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荣社  李国芳

联系电话:0575-815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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