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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2-00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2-08-2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26 09:37: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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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人社部、省人社厅相继出台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数据互通共享,助力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加快落实稳岗扩就业政策,以“免申即享”方式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补贴对象、享受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其他五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申请补助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二)享受条件

1. 2022年1月1日起新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

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实际以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学历学位共享接口或人社部下发的认定信息为准;

2. 企业按规定为该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3. 企业申请补助时,普通高校毕业生仍在该企业参保中。

4.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的,可以申请享受。

(三)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办理程序

1.申请

(1)“免申即享”(无感智办):经办机构通过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学历学位共享接口或人社部下发的比对信息,进行后台数据比对,完成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导入省就业一体化平台业务模块,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精准发放或推送初审信息。

数据完整准确的,可直接发放;数据不完整准确、需单位确认的,推送初审结果,经单位确认后发放。

(2)单位主动申请的:各地应确保线下(窗口)申请渠道畅通。

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除政策另有规定,参保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提出申请,都要及时受理。其中招用时间为2022年12月的,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

2.办理机构

向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3.申请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共享)。

4.审核要求及要点

经办机构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是否2022年1月1日起新招用人员;新招用人员是否为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参加失业保险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2)申请缓缴的,企业代缴的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是否到位;补助涉及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已有企业享受或申请过本项补贴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5.公示

审核通过的,应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公示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企业名称、吸纳毕业生姓名、吸纳毕业生身份号码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补贴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可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五)其他

1.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享受一次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统一采取依申请方式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除提供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外,需提供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对参保地在绍兴但就业地不在绍兴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3.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4.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四、适用范围

办法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荣社 丁建云

联系电话:0575-891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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