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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81Q/2023-239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3-07-13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字号: 绍市人社发〔2023〕48号
文件登记号: ZJDC13-2023-0007 有效性: 有效
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7 14:08: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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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13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全力做好“人才+产业”文章,持续打好技能人才引、育、留、用组合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为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提质”系列举措

充分发挥院校技能人才培育主阵地作用,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办学方向,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

1. 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围绕绍兴四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在职技院校有序增设紧缺专业、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增设电子信息类专业4个、现代医药类专业6个、高端装备产业类5个、新材料类2个,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适当调整四大新兴产业所涉专业招生计划,中职招生数中新兴产业专业占比从14%提高到3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2. 支持绍兴技师学院微电子学院建设。建立芯蓝领基地、微电子测试实验室、设计实训室、虚拟仿真实训室,扩充学位数量,与集成电路头部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微电子技术相关专业每年招生3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3. 鼓励学徒制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新录用员工、转岗员工以及在校生培训,实行校企双师带徒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000、现代学徒制培训超2000(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4. 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院校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学生可按规定获得一定学分。(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培训提效”系列举措

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就业群体,以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和服务改善民生为导向,以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和提升全民技能素养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

1. 发布紧缺工种目录。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出台《绍兴市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引导相关部门(单位)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实施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解决我市用工需求,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 建立差异化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提高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力度,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领域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可在已有标准基础上提高30%,相关紧缺工种可提高50%加大各级公共实训基地经费支持,大力开展制造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

3. 培育一批“数字工匠”。2-3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紧密结合数字岗位需求,开展数字技能培训与考核认定,积极推动数字化技术研发和应用,每年培育“数字工匠”20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

4. 建设养老托育示范培训基地。聚焦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家政服务等民生重点领域,搭建更多“家门口”技能培训平台,支持绍兴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绍兴市养老服务人才中心(筹)建设。建设一批养老托育示范培训基地,每年开展养老护理员和保育员(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分别达到1000人以上。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7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三、“评用提级”系列举措

畅通高级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构建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1.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聚焦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面向企业内部员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2025年,累计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200家以上,试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比例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 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每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100以上,培养选拔绍兴市技术能100以上,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面向全市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企业积极建设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4. 完善技能要素参与评价机制。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评价因素。结合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动行业技能人才共育、共评、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引育提速”系列举措

进一步扩大对外招引力度,对接对口支援地区、人力资源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采取直接招聘,开展冠名班、订单班培养、实习实训、技能人才联合培养等多元化的合作。

1. 持续开行“金蓝领”引才专列。赴江西、云南、贵州、河南等地开展技能人才招引,开展冠名班、订单班、实习实训、技能人才联合培养等项目对接洽谈。每年举办交流对接和招聘会30场以上,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培养输送技能人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人力社保局)

2. 深化跨区域合作办学。进一步推广“四川仪陇班”“江西制造班”办学经验和产教融合办学方式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办学班次、拓展合作领域,吸引更多中西部职业院校学生来绍学习、实训、就业,累计开展合作办学超百人,开展实训合作超1000(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 建立重大产业项目技能人才需求对接机制积极摸排重大产业项目技能人才需求,通过开行外出引才“专线”、设立人才评价“专项”、配备政策兑现“专员”、推行机构服务“专车”等举措,为相关企业做好技能人才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县〈市〉)

4. 举办“名校名企”技能人才对接洽谈会。每年邀请全国百余所职技院校与我市企业开展技能人才供需洽谈,开展重点企业、院校深度考察调研,建立人才输送、联合办学等多元化、深层次的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激励提档”系列举措

逐步建立完善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更多劳动者实现技能创富。加强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宣传,营造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1. 给予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充分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对取得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给予政府岗位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 推进能级工资协商。做好薪酬调查、工资价位发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实现产改试点企业全覆盖,规上企业覆盖率超30%(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

3. 举办技能人才发展大会。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和技能展陈,切实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 实行“劳模贷”制度。对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工匠、“金蓝领”荣誉的个人,可在相关银行获得最150万元的授信额度。(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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